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工作时间安排表 |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简要说明 | 有关材料 | 承办学校 | 考试院承办部门 |
1 | 2月底前 | 专业申报准备 | 本科学校开展调研,与专科学校达成初步意向。 | | 主考学校 | |
2 | 3月10日前 | 专业申报 | 备案本年拟继续招生的已开考专业,申报新增专业。 | 专业申请报告、专业教学计划及考试进度 | 主考学校 | 发展规划科 |
3 | 3月20日前 | 专业审批 | 根据上年办学情况和现有办学条件,批复本年可招生专业(新增和备案)。 | 考试院文件 | | |
4 | 3月31日前 | 专业衔接 | 签订办学协议书。 | 专科学校申请表及师资情况表、协议书。 |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 |
5 | 3月31日前 | 宣传材料审核 | 主考学校审核、汇总专科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统一报考试院。 | 专科学校、本科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 |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 助学指导科 |
6 | 4月30日前 | 组织生源 | 按审核后的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 | 专科学校 | |
7 | 4月30日前 | 新生注册 | 专科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三方协议书,完成新生注册;并将材料报至主考学校。 | 三方协议书、学生名册 | 专科学校 | |
8 | 4月中下旬 | 参加统考(第二、四学期) | 各有关学校配合当地考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 | 专科学校 | 当地考办 |
9 | 5月至10月 | 组织辅导 | 组织第一、三学期辅导。 | |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 |
10 | 5月10日前 | 开办情况上报 | 主考学校将本年度衔接情况报考试院。 | 专科学校申请表、师资情况表、协议书、当年报考情况表。 | 主考学校 | 发展规划科 |
11 | 5月10日前 | 专科学校教学安排(课程表) | 主考学校汇总专科学校的本学期教学安排(课程表)(第一或三学期)后报考试院。 | 学期教学计划 | 专科学校、主考学校 | 发展规划科 |
12 | 5月10日前 | 新生注册上报 | 主考学校审校汇总新生名册后报考试院。 | 名册 | 主考学校 | 考务科 |
13 | 5中下旬 | 统考成绩发放 | 4月份统考成绩 | | | 考务科 |
14 | 5月25至31日 | 统考报名 | 专科学校办理10月份统考课程集体报名。 | | 专科学校 | 当地市考办 |
15 | 5月25日至31日 | 毕业生登记(含免考) | 办理免考,对4月份完成全部统考的学生办理毕业生登记。 | 单科合格证、学籍卡、本科资格审批表、身份证、准考证、实践成绩、毕业论文、免考证明 | 专科学校 | 当地市考办 |
16 | 7-8月 | 毕业审核 | 4月份完成全部课目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毕业证书 | |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 当地考办、考务科 |
17 | 10月中下旬 | 参加统考(第一、三学期) | 各有关学校配合当地考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 | 专科学校 | 当地市考办 |
18 | 11月至次年4月上旬 | 组织辅导 | 组织第二、第四学期辅导 | |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 |
19 | 11月上旬 | 专科学校教学安排(课程表) | 主考学校汇总专科学校的本学期教学安排(课程表)(第二或四学期)后报考试院。 | 学期教学计划 | 专科学校、主考学校 | 发展规划科 |
20 | 11月中下旬 | 统考成绩发放 | 10月份统考成绩 | | | 考务科 |
21 | 12月1日至7日 | 毕业生登记(含免考) | 办理免考,对10月份完成全部课目考试的学生办理毕业生登记 | 单科合格证、学籍卡、本科资格审批表、身份证、准考证、实践成绩、毕业论文、免考证明 | 专科学校 | 当地市考办 |
22 | 12月上旬 | 统考报名 | 专科学校办理4月份统考课程集体报名 | | 专科学校 | 当地市考办 |
23 | 1-2月 | 毕业审核 | 10月份完成全部课目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毕业证书 | |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 当地考办、考务科 |
注:1.各专科学校在主考学校指导下合理安排校考课程和实践考核等;2.有关学校应提前向考试院服务中心教材科订购教材,部分委托开考专业使用教材也可到有关单位订购。3.学位授予由主考学校负责,各专科学校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