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工作时间安排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6-08 浏览次数:748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接本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简要说明 有关材料 承办学校 考试院承办部门
1 2月底前 专业申报准备 本科学校开展调研,与专科学校达成初步意向。   主考学校  
2 3月10日前 专业申报 备案本年拟继续招生的已开考专业,申报新增专业。 专业申请报告、专业教学计划及考试进度 主考学校 发展规划科
3 3月20日前 专业审批 根据上年办学情况和现有办学条件,批复本年可招生专业(新增和备案)。 考试院文件    
4 3月31日前 专业衔接 签订办学协议书。 专科学校申请表及师资情况表、协议书。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5 3月31日前 宣传材料审核 主考学校审核、汇总专科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统一报考试院。 专科学校、本科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助学指导科
6 4月30日前 组织生源 按审核后的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专科学校  
7 4月30日前 新生注册 专科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三方协议书,完成新生注册;并将材料报至主考学校。 三方协议书、学生名册 专科学校  
8 4月中下旬 参加统考(第二、四学期) 各有关学校配合当地考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专科学校 当地考办
9 5月至10月 组织辅导 组织第一、三学期辅导。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10 5月10日前 开办情况上报 主考学校将本年度衔接情况报考试院。 专科学校申请表、师资情况表、协议书、当年报考情况表。 主考学校 发展规划科
11 5月10日前 专科学校教学安排(课程表) 主考学校汇总专科学校的本学期教学安排(课程表)(第一或三学期)后报考试院。 学期教学计划 专科学校、主考学校 发展规划科
12 5月10日前 新生注册上报 主考学校审校汇总新生名册后报考试院。 名册 主考学校 考务科
13 5中下旬 统考成绩发放 4月份统考成绩     考务科
14 5月25至31日 统考报名 专科学校办理10月份统考课程集体报名。   专科学校 当地市考办
15 5月25日至31日 毕业生登记(含免考) 办理免考,对4月份完成全部统考的学生办理毕业生登记。 单科合格证、学籍卡、本科资格审批表、身份证、准考证、实践成绩、毕业论文、免考证明 专科学校 当地市考办
16 7-8月 毕业审核 4月份完成全部课目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毕业证书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当地考办、考务科
17 10月中下旬 参加统考(第一、三学期) 各有关学校配合当地考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专科学校 当地市考办
18 11月至次年4月上旬 组织辅导 组织第二、第四学期辅导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19 11月上旬 专科学校教学安排(课程表) 主考学校汇总专科学校的本学期教学安排(课程表)(第二或四学期)后报考试院。 学期教学计划 专科学校、主考学校 发展规划科
20 11月中下旬 统考成绩发放 10月份统考成绩     考务科
21 12月1日至7日 毕业生登记(含免考) 办理免考,对10月份完成全部课目考试的学生办理毕业生登记 单科合格证、学籍卡、本科资格审批表、身份证、准考证、实践成绩、毕业论文、免考证明 专科学校 当地市考办
22 12月上旬 统考报名 专科学校办理4月份统考课程集体报名   专科学校 当地市考办
23 1-2月 毕业审核 10月份完成全部课目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毕业证书   主考学校、专科学校 当地考办、考务科
注:1.各专科学校在主考学校指导下合理安排校考课程和实践考核等;2.有关学校应提前向考试院服务中心教材科订购教材,部分委托开考专业使用教材也可到有关单位订购。3.学位授予由主考学校负责,各专科学校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